請離開廣場

/明報《讀書》D9版2003年5月25日

群眾的恐怖在其攻擊與殺戮。群眾的攻擊和殺戮就成為戰爭集團、狩獵集團、自殘的哀悼集團就如那些自殘的朝聖者或集體自殺的宗教狂熱人士、宗教集團從來沒有放棄互相攻擊、民族和國家、軍隊、反叛集團也就是革命者。這些眾數的特質是眾——繁銜和擴張;排除他數——凡是非我集團的就是異教徒、異見人士/反革命、異族,必須打擊和消滅;這些群眾的本質是暴力。
沒有暴力就不足以構成群眾。
「群眾和平散去」只是一句謊言。群眾即使沒有使用暴力,也是隱含暴力的。群眾的唯一的正確: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大遊行示威的群眾幾乎都是舉著《蘋果日報》印刷的標語:標語只是聲音反對,但從來沒有個人的表達:為什麼反對,怎樣反對,如果我根本反對國家、民族、眾數這些概念,而叛國、國家機密等等都是基於「國家」而衍生的,我在群眾之中根本沒有聲音。我反對,但我跟群眾沒有共通點。她反對,她跟群眾也沒有共通點。還有他她她他她他你我他她她呢。但我們構成「群眾」,並且因唯一的立場而構成群眾。這種強制的共通立場,不就是暴力麼。
群眾的快樂在於消失、解放,個體的消失和規範的解放。搖滾音樂會、遊行示威、彌撒會眾、的士高群舞者,人們忘記了個體與個體之間的差異,彷彿每個人都是平等的,互相分享生命的情景與時刻,大笑和尖叫和歌聲擴散,我們因為群眾的唯一、我們是唯一裏的、不是一、不是一個人而快樂。
卡內提以火、海洋、雨、河流、森林、谷物、風、沙、石堆、財寶來形容群眾。火、海洋、雨、河流、森林、谷物、風、沙、石堆、財寶都是強大有力的,多與眾是火、海洋、雨、河流、森林、谷物、風、沙、石堆、財寶存在的本質。
希治闇深諳「多」與「眾」之恐怖。他的電影《鳥》裏面,很多很多的鳥原來是邪惡的。荷索電影《吸血殭屍》裏面,殭屍出現時總是群鼠攢動。
電影作者很容易喚起觀影者對異物群,但我們卻缺乏對人群的恐懼。因為我們就是人群吧?我們可以很暴力,易於傷害與殺戮,並且因此而感覺快樂。
拍紀錄片《天安門》的韓丁,這一次和白杰明以紀錄片《八九點鐘的太陽》常識解答「文革為什麼會發生」這問題。如果說「文革因為樣板戲而發生」可能是一個嚇人的答案,但我會相信這個答案比「廬山會議以後,劉少奇實行修正路線,毛因為權力被架空而發動文革」「江青因權力慾而進攻文藝路線,種下文革的種子」更可以接近真實。文革是一場群眾運動,沒有群眾就搞不成文革。群眾的問題在群眾裏面找答案。
樣板戲將群眾的需求:浪漫的革命英雄殺戮他者的集體潛慾望呈現為顯慾望。殺戮是那麼當然,和戰爭集團殺戮敵人、狩獵集團殺戮獵物、宗教集團殺戮異教徒、軍隊殺戮敵軍一樣當然。群眾是暴力的,本質上是暴力的,當合適的條件到臨時就絕不手軟去殘殺和虐待。
有人製造了合適的條件,為了種種私人的原因。這個私人的原因有偶然性質,但暴力的群眾運動卻是必然。
天安門廣場時那樣的快樂。
紅衛兵來到這裏,參加一場盛大的典禮。在這裏,他們成了他們想像中的英雄:我們和毛主席一樣了,我們每一個人都那麼平等,歡呼、歌聲和舞互相渲染。
三十多年後,劉少奇的女兒、毛澤東秘書李銳的女兒、當年在廣場替毛澤東別臂章的宋彬彬、當年的紅衛兵,記述起來,不會形容自己的是「暴行」,但有人無法不承認「原來打人是會上癮的」。而且,當每個人都成為群眾,每個人就沒有了作為個人的責任,每個人都是無辜的。沒有人承認自己是第一個。「我只不過是跟著打。」「跟著」成為群,暴力成為常規。群眾的組合只有「我們」和「他們」;如果你不是「我們」,你就是「他們」;如果你不打人,你就被人打。
不只有文革。我們會聽到英國總統所說的:「如果你不支持我們,你就是反對我們。」同樣是暴力的邏輯。
廣場是群眾的。房間卻是「通過創造性的獨居來實現求生的渴望」「但他們畢竟是少數人」。
「離群」是非常難的事情,往往因此而萎謝。但對抗幾乎是不可能:也必須是不可能的。對抗暴力、就只能以暴力去答應;對抗權力,就只能奪取權力,也就是必須加入權力的競逐。對抗群吧、就只能糾合另一群。這也就解釋為何革命運動都失敗;革命以後的管治往往比革命者當初反對的管治更暴力。
如果不能夠對抗,就只能夠選擇離開。離開是創造性的,而對抗只能是庸俗的。
離開也就是沈默和萎謝。我對於「創造性」的將來,是十分悲觀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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